杞县2024年14.5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O)
招标项目(一期)(第一标段)二次结果公告
河南汇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杞县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就杞县2024年14.5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O)招标项目(一期)(第一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于2024年09月18日在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依法进行开标和评标活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于2024年09月24日在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定标室通过核查抽取法进行定标。现将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杞县2024年14.5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O)招标项目(一期)(第一标段)二次
2、项目编号:汴杞财招标采购-2024-26
3、项目总投资:约27000万元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省级及以上财政补助资金
5、建设地点:杞县泥沟乡、阳堌镇等4个乡镇境内
6、项目概况:按照六化(建设标准化、装备现代化、应用智能化、经营规模化、管理规范化、环境生态化) 要求,打造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的农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灌溉与设施工程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林网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信息化工程等。
第一期涉及4个乡镇40个行政村,建设面积8.7万亩。分别为泥沟乡的纪寨村、张大夫寨村、崔寨村、焦喇村、耿集村、袁谭村、朱寨村、聂寨村、候吉庄村、前小寨村、后小寨村、中泥沟村、前泥沟村、杨庄村、王庄、李寨、蔡寨;阳堌镇的后了城村、前了城村、中了城东村、中了城西村、前杨庄村、西杨庄村、东杨庄村、葛寨村、常寺村、白塔村、阳堌南村;柿园乡的陈寨村、黑木村、李指挥后屯村、李指挥前屯村、刘寨村;平城乡的杏行村、孙府寨、单寨西村、单寨东村、黄寨东村、黄寨西村、谭寨村。
7、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5年,其中建设期2年。中标社会资本方运营期限13年(如建设期时间调整,合作期限也相应调整。调整方式为保持运营维护期13年不变,调整建设期时间)。
8、项目合作模式:本项目采用F+EPC+O模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有投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能力的企业。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
第一标段:杞县2024年14.5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O)招标项目(一期)建设
10、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管护一体化建设,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控尘、工期和造价、竣工验收、移交等工作全面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11、计划工期:2年
1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地方及行业规范相关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标段划分: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
第一标段:杞县2024年14.5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O)招标项目(一期)建设
2.2、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要求)。
2.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2.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勘察综合资质)。
2.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符合GB/T19001-2016/IS09001:2015和GB/T50430-2017标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符合GB/T24001-2016/IS014001:2015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符合GB/T45001-2020/IS045001:2018标准)。
3.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1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为准,新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2 拟派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委派):需具备相关专业(测绘、水利、农林)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为准,新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3 拟派采购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采购工作的单位委派):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为准,新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4 拟派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委派):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为准,新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注: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采购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4.财务状况要求:
4.1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1 年度、2022年度、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需提供企业财务报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要求)。
4.2投标人须具有投融资能力,投资人应出具投融资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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