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成都院东方电气冠县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风机基础平台I标(C3)谈判采购公告1.采购项目本项目业主为聊城东冠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或发包人),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承包人),通过参加项目业主组织的公开招标以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承担本项目工程建设任务。为保障投标工作顺利进行,同时满足本项目整体工程进度要求,将以谈判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开展采购工作。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东方电气冠县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平台I标(C3)专业分包谈判采购活动,采购人将根据报价、工期安排、技术方案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后择优选取采购中标单位。采购人: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亦称甲方或承包人)供应商:参与谈判的各单位(以下亦称乙方或分包人)业主:聊城东冠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或发包方)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东方电气冠县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平台I标(C3)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山东省聊城市冠县西南部清泉街道、崇文街道、东古城镇、斜店乡。2.3采购范围:东方电气冠县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23台(A区10台、B区13台)风电机组基础、箱变基础、安装平台及相应部位交通道路工程实施(具体详见招标图)。本标段与其他标段界面划分:基础埋件为本标范围,塔筒及风机安装为其他标段范围;以风机变流器出线侧为界,变流器出线侧机组出线至箱变段电缆沟、埋管为本标范围,机组出线电线(缆)安装为其他标段范围。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按设计完成土石方挖填、基础处理、钢筋制安、混凝土浇筑、风机基础灌浆、施工降(排)水、沉降观测、桩基检测、接地以及相关预埋件安装等全部风机基础、箱变基础建筑工程的施工;负责升压站及A区风电场的试桩工程及报告。负责设计图示道路交通工程及附属设施的施工、使用期间维护及恢复(含复垦),设备运输场内拖拽、牵引,承担道路开口手续办理及费用、临时管制通行措施。除设计图示交通工程以外部分,分包人认为必需的至本合同工程各施工工作面、各施工场地、生活区的其他施工道路由分包人负责设计、修建以及维护和管理,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报价中。分包人应合理规划开挖渣料的使用和处理,并自行解决平台、机位、道路等回填土石料供给和运输事宜。完成工程消缺,配合完成本标段试运行、移交生产验收、竣工验收等,实现零缺陷移交,达到无故障场站的建设标准。(2)材料设备采购。甲供设备材料由设备供应商运输至承包人现场指定地点,分包人负责本标段甲供设备材料的到货验收、接车、卸车、二次转运、保管及第三方检测,因未尽义务造成物资丢失、损坏的,分包人须承担赔偿责任。分包人负责本标段除甲供材料设备外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到货验收、接车、卸货、二次转运、保管及试验检测等。(3)负责本项目A、B区全部道路及A、B区46台风机平台临时用地,包括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及对外沟通,承担手续办理、临时用地费、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水土保持补偿费、迁改工程等费用。负责本标段及其他标段占地施工期间对外沟通,确保各标段进出场、施工作业无阻碍。承担本标段23台风机及道路植被恢复、复垦工程、确保复垦满足相关部门要求并通过验收;同时分包人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在征地红线范围内施工,若施工过程中分包人出现任何超期超范围占用、破坏征地红线范围以外的区域,由此带来的相关责任由分包人全权承担。承担环保、通讯、跨(穿)越及施工爆破等相关手续办理工作,配合发包人永久用地及施工备案、电力和地方质监等其他施工手续办理。承包人负责支付临时征地及复垦保证金,分包人须向承包人提供对等的保函或保证金。(4)为满足现场施工所需的供电、供风、通信、生产生活用水、混凝土、钢筋、模板加工、机械修配加工、材料转运、仓库、办公及生活设施、临时道路、已有桥涵加固、线路防护拆改等所有临时设施均由分包人自行设计、施工、维护管理、拆除及场地恢复,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如有费用已经由承包人代缴,则承包人有权从支付给分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5)负责本标段范围内的质量检测、验收及移交、配合审计工作等,按发包人及承包人要求,对档案进行规范管理、归档移交,并配合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类检查验收。(6)负责本标段安生产、环境保护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的实施并满足验收要求。配合本标段范围内的质量监督,人员的意外伤害险等人身财产险,依法缴纳税款,完工清场等。3.工期要求(1)A区: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15日(实际开工时间以承包人指令为准)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2月13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21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节点计划目标:风机桩基础完成:2025年11月27日风机基础浇筑完成:2026年1月28日(2)B区: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月15日(实际开工时间以承包人指令为准)。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7月14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21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4.质量要求4.1施工的质量标准:工程满足《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NB/T31022-2012)等国家、行业相关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建筑、安装、调试项目的合格率达到100%。分包人保证其人员具有为其委派任务所需要的相应的能力、资格和经验,并保证他们能够及时有效地履行职责。如果分包人未能履行其质量保证义务,承包人有权委派第三方履行此类义务,分包人承担全部由此产生的费用。4.2分包人应通过有效的管理手段,全面有效地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保证工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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