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恒裕大厦C座3楼及17-24楼修缮项目信息化专项建设(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恒裕大厦C座3楼及17-24楼修缮项目信息化专项建设
2.2.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150号。
2.3. 建设规模: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恒裕大厦C座3楼及17-24楼建筑面积约3972.5平方米。根据我司现状及远期发展需求进行信息化专项建设,最终以审核后的施工图为准。
2.4.工期要求:总工期45日历天 。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本信息化专项建设主要包括恒裕大厦C座3楼及17-24楼信息化基础设施相关的网络、软硬件建设,主要包含综合布线系统(不含公共管槽及线缆)、网络系统、会议室多媒体系统、安防监控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及科技资料楼三层设备间改造、机房搬迁与设备利旧、系统集成与培训等。
2.6.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93.0339万元。
2.7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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