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210-440229-04-01-478553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省翁源县小微企业绿色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省翁源县小微企业绿色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B区(一)外电引入配电工程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广东省翁源县小微企业绿色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B区(一)外电引入配电工程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招标项目实施 地点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韶关市翁源县中心城区东南部,龙仙镇联群村,国道G220东侧、汕昆高速西北侧。项目用地为原磷肥厂、氮肥厂及周边。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统筹安排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统筹安排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招标范围: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施工。 项目总投资:项目B区工程的总投资估算为 34553.13 万元,本次招标建安工程费为130.09万元。 | ||
招标内容 | 本工程总用地面积3711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8210.05平方米,本次新建11栋单体建筑(包括7栋多层厂房,1栋职工宿舍,1栋商务大厦,1栋设备房,1栋门楼),以及室外道路,围墙,绿化配套工程。 | ||
工期(交货期) | 本招标项目招标工期为30个日历天。 | ||
招标控制价 | 本次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万零玖佰壹拾元玖角陆分(小写:¥1300910.96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47746.47 元,暂列金额为¥107197.32元。(暂列金额为统一报价)。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2)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为承装类五级以上(含五级),并在有效期内。 2.4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经核准延续的资质证书或提供了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相关人员要求 3.1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住建部门印发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23〕469号)文件精神,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同时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建成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3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 1人。 3.4 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禁止投标条款:详见招标文件。 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 |
投标人业绩 要求 | 无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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