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乐平灌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乐平灌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江西省虎山水利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筹备。本项目勘察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建设地点:江西省乐平市。
2.2 项目概况:乐平灌区位于江西省景德镇市南部的乐平市,涉及乐平市19个乡(镇、街道)的全部或部分耕(园)地;设计灌溉面积63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源工程、骨干渠系工程、骨干渠系建筑物3类,骨干排水工程基本维持现状,主要开展清淤疏浚。项目总投资约380000万元。
2.3招标范围及内容:
(1)可研、初设及施工招标阶段的勘察、测量、设计,包含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专题。
(2)必要的科研实验。
(3)与工程有关的需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技术服务。
2.4 招标金额:初步设计批复的勘察设计费的75%【取费基数为初步设计批复的勘察设计费(包括可行性研究设计至招标设计阶段的工程部分勘察设计费、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前期工作费及初步设计阶段综合勘测设计科研费)】。投标人报价采用响应报价形式,未响应报价则按无效标处理。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可研报告,接招标人通知后,6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招标设计成果满足招标人要求。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水利行业工程地勘、测量和设计相关规范及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灌溉排涝)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测绘(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5)投标人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的相应能力【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市场主体中公示,以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记信息显示为已完成登记状态为准,否则无效。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注:以上第(1)至(4)条投标人需提供相关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并且清晰可辨;
第(5)条需投标人自行出具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附件)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第(6)条需投标人自行网上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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