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贾口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施工一标段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水泥)
招标编号:ZTSSJ-JKW-WZ-2024-017
1. 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贾口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施工一标段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贾口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施工一标段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贾口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施工一标段项目经理部。具体为本标段工程所用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贾口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施工一标段项目经理部。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 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天津市贾口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施工一标段。
2.1.2工程地点:天津市静海区。
2.1.3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
2.1.4 工程内容及规模:
贾口洼蓄滞洪区位于海河流域大清河系中下游,天津市静海区境内。贾口洼是海河流域重要的缓洪、滞洪区,对保护天津、华北油田及河北省部分地区的安全及减轻相邻河系的防洪压力具有重要的作用。贾口洼规划运用标准为50年一遇,设计滞洪水位5.94m,滞洪面积911.13km2,滞蓄容积 16.89 亿 m3。 天津市贾口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施工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对子牙河右堤号ZR16+810~ZR24+958 段进行治理,长8.148km,建筑物改造4座,新建上堤道路10条;新建王口安全区围堤 6.274km,新建建筑物7座,新建上堤路 23 条。
2.1.5建设单位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设计单位为天津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天津润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工程总工期914日历天,工程开工日期2024年4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31日。
2.2 招标内容: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贾口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施工一标段项目经理部所需水泥。规格型号、数量等情况详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水泥资格要求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ISO9001认证等。
3.1.2生产能力要求:采用旋窑工艺(必须是新型干法旋窑生产的水泥),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要求年产量不低于100万吨。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的生产厂及粉磨站投标。水泥品牌不做限制,但是必须符合技术规格书内所有技术指标,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
3.1.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2、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相关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公司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商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5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100万元。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水泥符合《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铁建设【2010】255号)文件规定,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23年和2024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市政工程大中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三年内不少于两份,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3.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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