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肃宁县高铁快速路工程设计 已由 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肃发改审字(2023)9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肃宁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肃宁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1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市肃宁县高铁快速路(武垣路与黄榆公路(G337)交叉口-雄商高铁下穿框构桥东侧乡道)1.2建设规模:高铁快速路:该路段为一级公路及附属设施,设计速度 60km/h,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全长约4.1km,其中跨小白河桥长 140m。具体工程满足甲方要求。1.3设计服务期限: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后。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勘测、初步设计、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等阶段相关服务及建设期间(至竣工验收)相关的设计伴随服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 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 详见附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其他要求: 1.业绩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 2021 年 4 月 1 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3)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定标候选人。4)本项目实行评定分离。5)平台使用费: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根据,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费标准,本项目平台使用费为800 元;6)招标代理费:参照原计价格 2002【1980】号文件标准,由中标人支付;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10 09:00:00 至 2024-05-15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5-3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hebeibidding.com)递交使用单位CA加密的HB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须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本公告6.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本项目监督单位:肃宁县行政审批局,监督电话:0317-5015293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肃宁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华源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肃宁县泽城路 | 地址: | 沧州市运河区电梯大厦 |
邮编: | 062350 | 邮编: | 061001 |
联系人: | 樊春艳 | 联系人: | 刘梅玲 |
电话: | 0317-5032991 | 电话: | 0317-2011528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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